反映物业管理问题
发布日期:2025-08-03 11:18:01
来源: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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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诉求:
市民反映其在小区开设店铺,原来其收取垃圾费是15元,现物管公司加收其300元,并且还乱加收其管理费用360元,市民表示不合理,故致电反映。希望相关部门处理物管公司乱加收其垃圾处理费以及管理费问题。
留言时间:2025-08-03
受理时间:2025-08-03
部门答复:
经了解,该垃圾费由属地环监部门委托晓燕湾花园物业服务的广州市一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未发现物业公司擅自提升垃圾费的行为。晓燕湾商铺使用专变用电,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关于诉求人反映的加收360元额外服务费问题,据一帆物业公司反馈,转供电主体的总表电量与终端用户各分表电量的差额部分为公共设施用电及损耗,是电气维护费用。经与其他商铺对比,诉求人商铺的电气维护费用存在异常,我局已督促一帆物业公司进行自查整改,并根据广州海珠供电局的意见进行协商解决。
答复时间:2025-08-03
答复单位: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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